作者:温娟娟、封云
雷某本该是怡享天年的年纪,却只因一瞥,便“重操就业”,再次锒铛入狱,这个曾在1993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被改为十九年有期徒刑并在2007年被刑满释放的花甲老人的经历,实在令人唏嘘。
丹徒检方介绍, 2018年8月底的一天,雷某如往常一样骑电动车至镇江市丹徒区一公共浴室洗澡,在进入浴室更衣间的时候他突然瞥见,旁边更衣柜的门大敞着,里面堆放了不少他人换下的衣服和物品,也正是这一瞥,成功激起了雷某心底的贪欲。他四下打量着,小心谨慎的把柜门虚掩上,心里盘算着,仔细观察观察再行动。无心洗澡的雷某匆匆冲了一把身子,便重新返回了更衣间,趁着澡堂工作人员不注意,顺手牵走了柜子里放在一条蓝色男士长裤兜里的两沓百元大钞共计两万元后,急急忙忙离开了浴室。
窃得现金之后的雷某,凭着自己的“警觉心”和“经验”,回家便办了张银行卡,将部分钱存入自己账户。然而,“百密总有一疏”,在警方的缜密侦查下,很快便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雷某,并在其家中搜出了与被害人被偷现金相同冠字号的人民币,对此,雷某供认不讳。
当雷某被移送给丹徒区检察院后,经检方审查认为雷某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依法对其提起公诉。近日,丹徒法院采纳检方意见,依法判处雷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