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没有小摊贩向我们卖烟了,校园周边的环境也越来越好了!”近日,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的检察官开展“禁烟回头看”专项行动时,现场学生介绍道。
2025年3月,检察官在某职校上完法治课后和同学们交流。几位同学主动过来对检察官说:“学校西门、北门周边有流动摊贩卖烟”。
检察官立刻到现场开展调查,发现距离傍晚饭点还有一段时间,小吃摊贩早早地便在校门口等待。待下课铃声一响,成群结队的学生涌出校门,几个摊主一边热情地招呼学生,麻利地装盒打菜,一边眼神警惕地四处张望。
其中一个摊主,在接过学生递过来的钱后,看似不经意地拉开餐盒下面的抽屉,快速拿出一包香烟,用塑料袋包裹着塞给对方,动作娴熟又隐秘。其他几个小吃摊也出现类似场景,有的商贩甚至将拆散的香烟藏在保温箱夹层里,趁着学生买饭的间隙,压低声音询问:“要不要烟?可以散着卖,便宜卖。”个别学生买到香烟后,迅速装进校服口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兑付奖金。
在正常的监管环境下,学校周边的超市、文具店均会在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标识,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主动拒绝未成年人的购烟请求。而这些流动摊贩的行为,将未成年人暴露在烟草危害之下,违反法律规定。更为严重的是,如果不是学生们主动告知,这种隐蔽的售烟行为很难被发现。
针对上述问题,检察官立刻固定了相关违法证据。2025年4月,检察机关向烟草主管部门发出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严厉查处违规售烟行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收到检察建议后,烟草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联合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开展了全区学校周边流动摊点专项整治行动。执法人员深入校园周边各个角落,对流动摊贩进行全面排查。专项行动期间,共查处无证经营案件2起,劝导13家违规摊点搬离经营,对2名屡教不改的商贩作出了行政处罚,有力震慑了违规售烟行为。
“校园周边禁烟是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一道防线,这道防线需要各个部门协力构筑。”宿豫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胥凯利介绍,“只有全社会树牢‘一盘棋’意识,才能真正把校园周边打造成无烟净土,让孩子们在干净的环境中成长。”